价值限制和税收抵免(第313章学区税)

类别:得克萨斯州计划

德州经济发展法案

评估价值限制是一种协议,纳税人同意建造或安装财产并创造就业机会,以换取:

  • 学区维护和运营税(M&O)目的的应税财产价值10年限制。

最低限制值因学区而异。

为M&O目的而限制评估价值的申请直接提交给学区,并需要每个学区确定的申请费。

税收抵免只适用于在2014年1月1日之前完成的申请。为了有资格获得税收抵免,必须在支付合格时间段的最后一个完整年度的财产税后向学区提交单独的申请。抵免是针对在合格期限的每一完整年度中所支付的超过限额金额的并购税。

学区的税务官必须在协议的最后七年等额抵扣超额税款,但每年的抵扣额不得超过当年合格房产所缴纳税款总额的50%。七年内未抵扣的符合条件的金额,在以后三年内抵扣,但每年抵扣的金额不得超过当年符合条件的财产所缴纳的税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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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敦促业主和学区查阅总检察长的《经济发展手册》和他们自己的法律顾问,了解经济发展法律的任何问题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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